外籍看護申請辦法 |
申請外籍看護資格及辦法
(一) 受看護人持有,經社政機構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,且屬「特定身心障礙項目」重度級以上 人員、臨床心理師或社工人員),所作的專業評估, 並開具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,認定被看護人需全 日二十四小時照護者。 *經醫療機構申辦流程說明如下: 1.首先申請人(雇主)須上網至勞委會職業訓練局下載「病 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(一式3張) 」、「申請聘僱外籍看護 工基本資料傳遞單(1張) 」並寫好基本資料及填貼好3 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(1張)。 2.掛號至門診由醫師評估、填寫。 3.之後依醫院作業時間,院方會將文件送達至長期照顧管 理中心進行外籍看護工申審暨媒合,並且長照中心收件 後會主動以郵寄方式與雇主聯絡。 4.中心媒合後會將申請資料轉寄至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外 勞組,予以審查。15工作天後(不含例假日)自行上 網查詢或以電話查詢案件結果,於勞委會核發招募許可 函後辦理聘僱外籍看護工之申請。 *申請外籍看護相關詳情請洽勞委會「職業訓練局」;電 話:(02)8590-2567;網址:http://www.evta.gov.tw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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